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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最高法院決議 檢察官吳巡龍今靜坐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王宏舜、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2.06.04 02:49 am
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批最高法院違憲作出「不主動調查對被告不利事項」的決議,發起「檢察官六四運動」,今天上午十點到最高法院前靜坐抗議,創下我國司法史的紀錄。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瑞仁等人支持吳巡龍的理念,今天將到場聲援。為避免違反集會遊行法,陳瑞仁訂出行動準則,由吳靜坐,其他檢察官與他相隔廿公尺,每十秒鐘上前一人聲援吳,並向最高法院下辯論戰帖。
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接獲情資,也有人反對吳巡龍的主張,揚言到靜坐現場嗆聲。警方表示,民眾可依程序向法院陳情,但法院是集會遊行的禁制區,外傳約有十多人要嗆吳,警方已規畫警力防範意外。
最高法院今年初決議,法官原則上只主動調查對被告有利的事項,檢察官須負起所有舉證責任;若舉證不足,被告可能獲判無罪。吳巡龍認為「這項決議減輕法官很大的負擔」,決定到最高法院前靜坐抗議,引發檢察官共鳴。
吳巡龍表示,「檢察官六四運動」的訴求是對事不對人,最高法院一再踐踏司法正義及檢察體系,「太過霸道無理」他才會一搏;如果事件的發展對檢察體系造成傷害,將隨時停止靜坐。
據了解,檢察總長黃世銘上月十八日找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建議如果最高法院召開研討會討論這項決議,他會盡力說服吳巡龍等檢察官取消六四當天的靜坐抗議。
但最高法院多位資深庭長以審判獨立,既已作成決議,不必為檢察官靜坐而召開研討會;甚至有庭長要求楊鼎章不可接見檢察官,接受抗議或連署文書。楊鼎章在上月廿四日回復黃世銘,確認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檢察官協會昨天表示,最高法院動輒發回更審,成為被告脫罪捷徑。他們不能認同妥速審判法的「奇怪法制」,案件審理太久,不檢討法官遲延原因、責任;反而禁止檢察官上訴,或減輕被告刑責以逃避責任。
【2012/06/04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不滿最高法院決議 檢察官吳巡龍今靜坐 | 檢察官靜坐抗議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7135885.shtml#ixzz1wmtRuk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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