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蔥賣菜」這句閩南俗話,是形容市井商販,庸庸碌碌賺的是辛苦錢,在台灣本島的農村裡,古、今廣為流傳,但可能是馬公市菜園里民最先講的話。

  因為,三百年前黃姓先民在菜園裡落戶時,就選擇鄰近村落的低漥地,即今興仁水庫西側一帶種植包心菜及大蔥,由於菜園特別多,先民就取菜園作地名。

  「菜園」是閩南話,普通話叫「菜圃」。「包心菜」不知是山東白菜或高麗菜,由於年代久遠已無從查證。

  由於菜園里距離「媽宮」(馬公)不遠,走路腳步放快,約半小時就到;菜園里民自種自賣,種大蔥的人,用扁擔、簍筐挑著,種包心菜的人用牛車載著,清早就挑著大蔥,載著包心菜,趕到「媽宮市仔」(今馬公市中央里天后宮前的菜市場)販賣,「擔(挑)蔥賣菜」這句俗話就是由此而來。從姓黃居民族譜的記載獲知,三百年前菜園里的居民都是清一色姓黃,是個同一血緣的族群。清朝時代叫「菜園社」,屬「嵵裡澳」管轄,日據時期仍叫菜園社,光復時與石泉、前竂合為一個里,叫做「三合里」,民國四十年實施地方自治才與石泉、前寮分開,獨自成為菜園里。

  光緒廿二年(公元一八九六年),日本占據澎湖的第二年,將興仁水庫西側一帶低漥地菜圃規劃為海軍用地,並種植銀合歡樹作水土保持,此處即稱為海軍第二水源地。

  菜園里先民所以選擇此地種菜,是因為水源豐沛,長年不乾,即使發生旱災,也仍有泉水可供灌溉。相傳,先民只要挖掘幾尺深的一個穴,就有豐沛的泉水,現在仍然一樣,長年有積水,尤其是在最低漥處的泥沼地。

  明、清時代,菜園里極少被兵荒馬亂的戰禍波及,主要原因是村落不在島群外圍,非外國軍隊及海盜登陸的地方,加上古代村落小,居民不多,引不起海盜的注意。現在,菜園里居民仍以姓黃居多,但與古代不同的是,種包心菜及大蔥的人少了。


資料來源:澎湖逍遙遊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