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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陳小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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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益丰豆漿店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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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3-3-16 01:56:32 |顯示全部樓層
土魠魚 發表於 2013-3-15 19:40
說真的他家兒子真的該好好管教
而不是放任的態度.......

之前板主收到寫有〝強間〞字樣紙張,再看到土魠魚描述。如果兩則皆是這個孩子所為,那這個孩子內心思維另人堪憂。

孩子的家長不能再姑息了,趁孩子還是白紙……………。

建請板主小湯本於初衷貫徹到底,沒有道歉文、就請他們一家相偕法庭走幾回,雖擬以刑事提告,我深信他們一家最後也無事,最壞也是罰金而已。道歉文或提告,只是要一家老小因此警惕,他日不要闖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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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3-3-20 13:02:04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asmine681 於 2013-3-20 13:23 編輯
陳小湯 發表於 2013-3-20 11:52
人生沒有 如果   只有  後果     與結果                 今天20了對方沒半點道歉的誠意。下午可以直接去地 ...


今天3/20日,明天再按鈴吧!

一般人遇到不友善的人;不理他,避開他。

一般人看到陌生人;眼光一掃而過,只是看見一個人。

然而,板上小弟。

遇到不友善的人;無法分辨不友善,我行我素,再以最恶心的方式詛咒人。

小小年紀看到異性;沒有親疏分際,讓人害怕的一直看。

小弟年紀小、可能智能有些不足,沒有惡意。但有這種異常思維行經,就是滿腦子歪思想,是非常難以融入人群。

板主陳小湯執意提告,提告結果雖說小事,被告人也會留下一件不名譽的紀錄過一生。

事關小弟將來,給家長警惕,本事件不能無疾而終。家長道歉是小事化無,同時板主也好消氣,更不用到檢察署說說!

切記!家長好好管教小孩是確定必定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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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4-5-20 15:07:55 |顯示全部樓層
本事件的情況判罰金我非常認同,但是判300元罰金不痛不癢,豈不助長再犯。我強烈譴責法官。盼望這位法官能看見。

智能不足微罪認定,情理法兼顧。然家長事前管教不力,事後處理不當態度不佳,故陳小湯提告。
法官既然有罪認定,我以為應從重罰金,給家長深刻警惕,重罰金心才會痛,讓家長時時關心孩子言行避免重犯,這也該是陳小湯提告初衷。

微罪一審判決,我不知是否可上訴,如果可以。建議陳小湯在期限內上訴,不要再請律師,原告也不用出庭,只要出庭前補狀即可,不要小孩被關只要重罰金,讓家長警惕,請教網上懂法律的人或友人(如K先生),自寫簡單上訴狀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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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4-5-20 16:24:49 |顯示全部樓層
陳小湯 發表於 2014-3-25 05:56
法院判決書下來了
網路毀謗300元罰金
恐嚇不起訴

漏了另一樁譴責,凡事不要怪罪神。菩薩。全能的主。耶和華

陳小湯怪罪神,我同樣強烈譴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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