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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益丰豆漿店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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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3-3-6 21:07:04 |顯示全部樓層 |倒序瀏覽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10-19 14:20 編輯

                            此文章並不是網路互罵  陳述糾紛開始  經過  至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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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 廖小佩是豆漿店的女兒  孫小儀是我女朋友 我的狗叫做豆豆)

我本身 是一位經營機車行的老闆


我承認我不喜歡對面豆漿店的小孩                                                                                    2013.3月6號

平常我人在店裡面你進來玩狗摸摸牠沒關係

今天店裡沒人你還跑進來 看到老闆 跑走 誰會爽?

我當下生氣斥責了你小孩   

說  下次店裡沒人你再跑進來試試看!  

我是大聲了點不過我覺得  他這行為侵犯到我了

益丰豆漿店老闆娘回:  要不是我兒子喜歡你家的狗 我也不用看你臉色  你以為你誰啊 !


再無理的爭論的同時  我有提到 那不然叫警察來評理

爸爸在旁邊幫腔:  去叫阿  去叫阿  去叫阿 如此重複

女兒還在旁錄影

全家都出動了....到底是誰犯錯了..........

是怎樣豆漿店做大了久了.吃人吃夠夠阿附近都需要迎合你嗎?

我只是堅持的一句話  我我店裡面沒人  就是不能進來...很困難嗎? 凡事講講理 請尊重
                     
對話2.png

(以上對話內容因該很明顯已經承認私自進入言喻我為土匪)我開店的說我土匪意指黑店?

是否有非法入侵有偷竊.破壞之嫌疑違反社會秩序法名譽受損之嫌疑  

              不過我本意 並不是要去告人家

           想說過兩天氣消了小朋友而已  就算了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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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看到對方FB辱罵                                                                                                     2013.3月7號

瘋子  
土匪
向豬一樣機車行老闆
假裝有愛心認養流浪狗 實際上?

一個女生之前在烏崁動物收容所工作過的 被你講成這樣

未命名.png

(遇到莫名其妙的鄰居) (長得像豬一樣的機車行老闆) 言喻 畜生? 人身攻擊
方圓一公里內只有我這間(機車行)

(鄰居)   (機車行)=我  (養狗)叫豆豆  這三個都是關鍵詞   
                               第三者看到馬上明確就知道是在說我

請知道 全澎湖在你隔壁養狗的機車行   只有我   

狀態1.png

當然有言論自由 不過公開的辱罵影射第三者知道是誰那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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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開門...門口被塞了紙條                                                                                      2013.3月8號

DSC03143.JPG

[我把它閱讀成.機車行王八蛋..有男生要強姦你女友  讓你們分手]
不知是否合理

雖然我無法證明是誰塞的.我相信上面一定會有指紋

我相信男朋友收到這種字條 晚上還可以睡得很安穩的  很難

(同一時間 又出現了  無聲電話 兩天內打40幾通 都不出聲)

(電話已證實為弟弟所持) 早上打 晚上也打...不讓我睡覺  又佔用我營業用的電話?

為此花錢去裝攝影機  跑法律扶助  因睡不好痛風發作 店休息 感到心神受到影響極大

有足夠的理由相信所影射者為誰時,公然污辱或誹謗罪或恐嚇罪都有機率成立


有糾紛->被恐嚇->心生畏懼
有糾紛->被誹謗->名譽受損

因此我會很合情合理的懷疑紙條是否為對方投遞
字條上有兩種字跡是否為有人教唆他弟弟所寫呢 有待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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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3-3-6 22:30:11 |顯示全部樓層
yisuan 發表於 2013-3-6 22:07
他是比較特殊的小孩

就不要跟他太計較

我可能是氣球  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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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3-3-7 14:59:48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3-7 15:34 編輯

雖然沒指名道姓 說誰  罵誰

不過時間性太接近了 任誰都會那麼聯想是在說我們

一開們  門口就被塞小紙條  (有人看得懂可幫翻譯嗎?)

紙條上我不信沒指紋..

處理事情  態度 不是如此阿......


未命名.png DSC03143.JPG



一樓的yisuan有回   

他是比較特殊的小孩

就不要跟他太計較

重點 真的是在他兒子身上?

今天人家說你錯了  只需要道歉而已就可以了    而不是跑來爭執吧

一個很單純的摸狗事件 衍發成 毀謗 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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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3-3-7 16:20:44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3-7 16:28 編輯
元氣YUMMY 發表於 2013-3-7 16:17
我是有一個小建議啦

希望雙方能好好坐下來談談


我是喜歡做之前聽聽別人的看法...不同人看同樣事有時更有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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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3-3-7 21:54:00 |顯示全部樓層
k2k2 發表於 2013-3-7 21:32
從以上的證據你可以提告
99%可以抓到,也一定會起訴

居然那麼了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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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3-3-7 23:46:16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3-14 15:18 編輯

我想也只有在場的才感受的出來

再無理的爭論的同時  我有提到 那不然叫警察來看看

媽媽在與我對話

爸爸在旁邊幫腔:  去叫阿  去叫阿  去叫阿   如此重複

姐姐在旁邊  錄影存證


全家都出動了....到底是誰犯錯了..........



我只是堅持的一句話  我店裡面沒人  就是不能進來...很困難嗎? 凡事講講理 請尊重我



之前我也跟他們小孩暗示過了  我不喜歡你進來   

因為進來摸狗連招呼都不打一聲......當老闆都隱形的....

小孩子錯了  大人是否該代替道歉   溺愛小孩也得看事情


成語有道  養不教.父之過  不知大家是否能接受  這詮釋




摸個狗而已 沒人又不會怎樣 (真的是如此嗎)


事情從單純的摸狗  已經演發成  言語的污辱.毀謗  


紙條的恐嚇  


非法入侵.違反社會秩序法



之前新聞報導一名老翁未經機車行老闆同意下.任意使用他騎樓下的水龍頭.機車行老闆制止請他尊重店家等等.老翁以不耐煩或不屑的口吻回應.車行老闆感覺不被尊重之下.憤而向法院提告.竊盜.也真得上了媒體版面.雖然法官以情節不重.自來水低廉.以不處份起訴.但老翁家屬慚愧不已.頻頻向機車行老闆致歉.此事才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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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3-3-8 12:27:29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3-8 13:30 編輯

摸狗的卻是小事。不需要放大檢視。我同意。假如單純只有這樣我還能接受。說我土匪。王八蛋。長的跟豬一樣的機車行老板。強盜。我沒差啦。重點後續扯的不只我了。變成在收容所上班過的apple。說她假愛心認養流浪狗。留紙條內容男生強姦你讓你們分手。什麼人配什麼人剛好。。這種話。還能稱為小事嗎。因為此事晚上我睡不好。天枰座的人靠感覺在活的。有人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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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3-3-8 14:59:13 |顯示全部樓層
我回文就到此打斷了 該說的都說了 因該不會在繼續  之後看對方誠意 如何完善的解決這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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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3-3-9 05:17:33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3-9 19:04 編輯

有提到我機車行環境問題。這一定得回了。來過我店就知道如何乾淨了!維修機車發動不超過三分鐘且是室外與豆漿店大油鍋濃厚的油煙味相比我想因該遜色很多。剛開門。收店半夜當然都會牽狗出去散步。這您可放心。過年其間七天真的對不起狗狗了。七天無綁採取放養。連綁七天真不知道哪聽來的。媽媽都會過來幫忙餵食。與電影院員工。我每天拖地。全澎湖我敢講我車行室內非常乾淨。無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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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3-3-9 05:40:34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3-9 08:36 編輯

重點絕對不是在弟弟身上。本來想想聽了很多人意見也是摸摸狗兒子而以過兩天氣消了就算了。。。誰知格天早就收到如此不堪的字眼的字條。女兒臉書說豆漿店格壁機車行老板是豬=畜生。瘋子。土匪。女友假愛心收養流浪犬。在法律層面。格壁是方圓一公里內才可稱為格壁。影射太明顯。我想第三者看到。馬上能辨認是在說誰。。誰不想讓自己的狗兒子生活品質更好呢。礙於現實租屋處不得養狗。所以出此下策養在店裡面。也是萬般不淂以。試問在馬公市區養狗真的有能讓他盡情奔跑又不危險的房子嗎?有真的我也沒能力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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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3-3-9 05:42:51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3-9 06:25 編輯

你過來看看就知道我說如何店內叫無油污。當然是靠長期刷洗地板保持得來。我等你電話。0977138880我開店最著重的就是清潔。同業打聽看看就知道。曾經還有同業說機車行如此乾淨。又如何。不過這是我非常非常著重與堅持的點。待客如朋友。乾淨明亮的維修廠所。價格公道。如何看待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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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3-3-9 05:48:33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3-9 06:28 編輯

這事件讓我失眠到現在還無法入睡三天了一天睡不到幾小時。還得自清是否會養狗。店內是否髒亂。看來又是位新創帳號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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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3-3-9 21:56:1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3-9 21:58 編輯

躺者也中槍....  .....往事就不在回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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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3-3-13 02:23:39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3-13 16:11 編輯

經過深思熟慮後續

禮貌性的以訊息告訴對方 是否需要為在網路上發言的內容  
與最近收到的恐嚇字條 過來跟我與我女友道歉
與097271590X的騷擾電話 (40通以上已申請通聯紀錄)

並於3月20號為期在個人FB 我的FB 我女友FB 沿者菊島旅行網站



公開發個人道歉文。做為結束

假如覺得我是自由心證 妳沒錯  請不用理會我  
妳弟闖進來只是個爆發點    我在意的是後續
有道歉 事情就結束    (我很認真看待此事)

sENb-1iD4JGqbm0GjyPJJGXfEAm.jpeg (48.75 KB, 下載次數: 224)

sENb-1iD4JGqbm0GjyPJJGXfEAm.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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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3-3-20 11:52:39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3-20 16:31 編輯

人生沒有  如果  只有  後果  與         結果           



今天20了對方沒半點道歉的誠意。


下午可以直接去地檢署按鈴了。。待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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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3-4-21 19:23:47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4-21 19:25 編輯

有開頭就該有結尾...會把後續發展一 一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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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13-5-4 21:18:42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5-4 21:25 編輯

從上次那件事發生後

可以說完全跟對面豆漿店沒來往 無互動


我開我的機車行  他們開他的豆漿店

河水不犯井水  況且我下午才開門.....

我招誰惹誰了


剛8點半左右對面的小朋友 又發作了

朝我店門口丟擲塑膠椅

看來淺在危機很大........

改天就丟菜刀了

攝影機有錄下一切喔 別叩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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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13-5-7 22:57:37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5-7 22:58 編輯

真的是不定時炸彈

聽說 他兒子 當天還打了電影院清潔工  的阿伯....

看人家老好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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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3-6-16 09:25:21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8-17 15:22 編輯
a0933251171 發表於 2013-5-12 18:35
搞半天就是不了了之.倒不如當初就好來好去.


引述知名店家 如此而已

東西真的好吃? 見仁見智

大油鍋在外面油炸搞得整條街油煙味一堆

我開機車行都比他乾淨多了


還有早上要吃益丰豆漿店的 我店門口機車不借停

因為我跟他們沒很好 !!!  所以沒必要跟他們互相 所以店門口請勿停車  謝謝 !!

也沒說不能去他們家消費  不過請停他們店門口

或者是旁邊衛生所的停車場都有位置可以停車

走不用10步路就到了而且很大一定有位置



看電影的也是可以停車 請立好並且留通道給我 畢竟是店門口通道


我承租的店面 因該我有權利喜歡 讓誰停  不喜歡讓誰不能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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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13-8-17 15:19:06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湯 於 2013-8-17 15:33 編輯

身為一個老闆

當然言出必行

只是過了快半年

法院通知單才來 !!

我從來打從心裡不覺得 此小孩智商有問題



懂得上網  懂得 報復  甚至懂得去馬公高中 把妹妹

聽說生起氣來 爸媽都打 這一區的鄰居有目共睹

家人不懂得看管教  包容 溺愛

無法克制自己脾氣與行為

個人認定為 有智商的犯罪高危險群

淺在危險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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