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2-2-1
- 最後登錄
- 2014-7-24
- 閱讀權限
- 255
- 積分
- 80
- 精華
- 0
- 文章
- 80
|
發生這種是要有長期抗戰的心理!
因為已經發生了, 沒辦法再改變, 只有奈著性子處理!
你越急著想要處理掉, 越是處處綁手綁腳!
上法院本來就是花很長的時間, 以我的經驗來說,
一位機車騎士被喝醉酒開車擦撞倒地, 我剛好在後面從他的腿壓過去,
他大腿股骨折, 一開始我也想和解, 甚至到醫院看他, 表示願意賠償!
另一位酒醉駕駛躲了起來, 調解委員會, 後來開庭都沒來過!
後來傷者就要我負責一切, 包含生活費等!
我當時是大學生 哪有辦法!!
只好讓他告傷害, 最後開了第三次庭, 法官強制拘提另一位肇事者!
那時傷者的大腿已開刀復原了(大約過了八個月), 最後跟另一位肇事者
一人賠一半醫藥費 四萬多!
我想說的事發生這種事很讓人心煩, 有的時候錢反而是小事!
但是不論您是花錢解決或是走法院, 一定要自己做心理建設!
不要讓自己的這一段生活都籠罩在其中, 賠上家人的幸福與家庭氣氛!
這樣最不值得了! 加油!
我很少願意打一大篇文章, 因為打字很慢~!
但是看到您的處境想到以前的自己!
希望您加油堅持自己, 只要有誠意解決 沒有解決不了的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