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菊島旅行-澎湖自助旅行論壇

 
發表人 內容
樓主: 真會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小車禍被要求賠20萬   [複製鏈接]

Rank: 1

1#
發表於 2012-11-15 12:00:26 |顯示全部樓層
撞到人只是一昧說對方錯
不太合理吧?
不管如何 如同您的說法
一開始警察就對您開單了 那就是告訴您 是您有錯在先 當然後續事故鑑定對方或許也有責任
在這之前 如果您認為沒錯 那就據理力爭
不過 撞人的在這邊說對方要多少錢賠償 認為不合理
我是覺得挺奇怪的拉!
再說 對方要求金額 真是如您所說 20萬嗎????
小孩受傷  生活可以自理???  小孩腿骨骨折 上石膏 約2-3個月
小孩子幾歲?幼稚園?國小?國中???(是國小女生吧)
大人如果上石膏生活都有困難了(而且是腳骨折)
更何況對一個小孩子  我反而認為  20萬  算少了
如您說 對方是1個媽媽帶2小孩 是單親家庭嗎????
試問  如何要工作  再多照顧一個骨折受傷的小朋友????
再者  我們將心比心  相同情況  換成是你 你會跟對方說  不用賠錢嗎???
對方撞人了 結果還說
你是獅子大開口 我不賠這麼多   要賠錢就把明細開出來我們在談要賠多少
換成是你  你能接受嗎????
如果今天換成是你  你也可以接受這種作法?
所以 是不是不要有太偏激的想法  雙方好好處理
不要只想著對方要求不合理
因為如果換成是你有小孩 被撞到骨折
你會是甚麼想法?
還是說被撞就活該倒楣  不用對方負起應負的責任???
如果你是後者 那就抱歉了  當我上面的都沒說!!

使用道具 舉報



手機版|版權聲明|聯絡一筆站長|網站服務|合作提案|關於沿著菊島旅行網站|網站成長史|

請尊重本站著作權規範,著作權保護說明;有任何意見歡迎寫信給一筆站長

copyright (c) 2011 沿著菊島旅行.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PT-design & K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