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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min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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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2-8-1 09:12:14 |顯示全部樓層
很亂的討論串~原文看不到了, 似乎是原PO自己搞錯
不過看下來大致上是算錢金額的消費糾紛
我是覺得這種事情當面就必須要說清楚, 回到台灣有任何不滿其實只是各說各話
因為澎湖都是現金交易我想應該不會有什麼記錄
除非有當場錄音或是開發票, 前者很麻煩, 但是後者應該很簡單, 開一下對雙方都有保障
(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澎湖這類的業者似乎都不大開發票, 對於需要打統編報員工旅遊經費的人真是困擾)


另外就是前面有人說新註冊的問題
還真的隨便查就查到兩位應該是同一個單位的
fanisy跟cyf1006  兩人應該不是兄妹就是姊弟
看起來似乎是業者, 但是原PO又說不是你們
總之真的亂透了

無論如何 還是建議業者要發言 就使用一個ID統一發言
一人一句都不知道哪個人是代表貴單位了, 而且網友看了觀感也不會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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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2-8-1 12:35:00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dyang 於 2012-8-1 13:24 編輯

抱歉 誤以為你們有血緣關係
因為我看到老闆姓陳

FB上面你們兩位又是元貝的網頁管理員才有此聯想

http://www.facebook.com/pages/%E ... 84868848587?sk=info

不過既然不是當事人 其實也沒什麼公道話可說 畢竟各說各話的機率很高
你說你對我說我對
但原PO最後是道歉說他搞錯了 也說不是元貝...現在你又出來"講清楚"  = =
那到底跟原PO發生糾紛的是哪間啊?(看之前的文章連漁場的發言人也不確定樓主說的是誰?)
這種單純的交易糾紛法律追朔上也很難判定誰說的對?因為我猜雙方應該是什麼證據都沒有
之前我也說了 澎湖都是現金交易的

原PO不想走法律路徑 其實我們第三者也無法說什麼 人家就是要息事寧人了 我好像在這搗亂 orz

我還是覺得重點在於.....開個發票不就沒事了....收多少錢一目了然
今天原PO如果堅持說有多給錢 漁場部分也不能說什麼, 開發票才是保障雙方的動作
當然...也可能是原PO對完發票後才電電的 (開個玩笑 原PO別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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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2-8-1 16:29:31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前面討論很多了, 即便原PO道歉了,  業者可能傷害也造成了
但我是覺得, 出來做生意的, 這種消費糾紛算是很基本很基本的吧?
再好的賣家也會有負評的啊, 這時業者是應該跟消費者槓到底, 還是該檢討如何避免下一次的傷害比較實際?
(算錯錢, 各說各話, 各行各業都會遇到, 何況目前沒有各說各話, 消費者承認錯誤了)

現在要做的應該是未來如何避免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

建議業者, 費用標示清楚點, 紅字放大

另外就就是現場立即開發票或是收據嘛~ 一人一份留底
就不會有費用不清楚的問題啦

費用規則方面清楚明嘹 相信也能讓業者的傷害減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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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2-8-1 16:36:02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dyang 於 2012-8-1 16:36 編輯

抱歉上面那篇文章的立場可能不夠中立
因為我還是比較站在消費者這邊的, 我會想到如果是我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除了道歉也只能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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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2-8-17 07:25:33 |顯示全部樓層
這樣也要告?? 業者也太小題大作了~

走到這一步雙輸的局面真令人遺憾
身為消費者提醒一下樓主
如果是因為業者自己有錯在先(沒有現場開發票)
而導致樓主的誤判, 走法律途徑我看對業者也沒甚麼好處

雖然可能性不高, 我還是希望
等到最後有了結果, 樓主能把整件事情說清楚點
別讓這個討論串亂七八糟不明不白的
也可以讓大家知道日後出去消費要注意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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