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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李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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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這款處理事情的態度!!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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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2-1-8 21:19:11 |顯示全部樓層
上面路人不懂就不要亂講好嗎

李可樂小姐  那天我明明跟你說好

要不要先來看貓  問過父母再決定

我根本沒答應直接讓你抱貓  (不曉得是你耳朵有問題還是怎樣)

每個打來的人我都以先來看過貓咪  我看過人再決定是否放心把貓交給你

隔天我室友決定要養的時候 我才給他照顧

沒答應把貓給你   我也沒畢竟跟你說貓已經轉讓了吧

我買的東西難道說我有想賣的買家  我還要跟其他買家說明?

而且看到你文章打大學生這款處理事情的態度

更覺得你不適合養貓  你根本就是怨恨發洩(恐怖)

要請針對我來   這關大學生什麼屁事?  出社會的處理事情就比較好?

之後你打了一通  我說過我會幫你問看看室友要不要讓給你

他不願意  我也跟你說了  你還不是一天一直打電話過來

難道要我看到一次就打過去說  (室友說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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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2-1-8 21:20:34 |顯示全部樓層
kuan 發表於 2012-1-8 11:51
各說各話,各人有各人的立場,不能去怪誰怎樣,
別人要不要給我們東西,決定權在別人,要給我
們就是撿到,不給我 ...

有沒有看到  別人要不要給你  決定權在我吧?

另外還沒付錢前  貓咪還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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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2-1-8 21:21:20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hollis8013 於 2012-1-8 21:23 編輯
CARNNIE 發表於 2012-1-8 21:07
事情都過這麼久了,原波也可以知道小貓現被另一個室友的好好的照顧著
這樣原波應該能安心一點
也希望最初 ...


不懂就不要亂講  我有必要每個想收養的都跟他們說貓咪送出去?

難道你朋友想要我就非得給他個交代  我又不是他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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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2-1-8 21:28:43 |顯示全部樓層
李可樂 發表於 2012-1-8 16:01
正如標題所述....如果對方真的拒絕過我   我絕對不會再有任何聯繫他的動作
我只是不滿這過程中處理方式 ...

我就拒絕過你了噢?   睜眼說瞎話   拒絕過你後 之後你還不是一直傳你家很好你媽很期待
你絕對比我朋友適合養貓  我才懶的再回你  而且簡訊還傳兩封  不滿過程處理方式?
請問我們有正式的買賣契約書嗎?還是YAHOO賣場有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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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2-3-1 21:55:15 |顯示全部樓層
julian 發表於 2012-1-13 12:41
[有沒有看到  別人要不要給你  決定權在我吧?

另外還沒付錢前  貓咪還是我的]

自以為很懂法律噢  =  =
認養貓咪可以收取補貼費    又不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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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2-3-10 15:42:51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hollis8013 於 2012-3-10 15:54 編輯
julian 發表於 2012-3-2 17:10
抱歉,
你嗆我幹什麼?而且,再次抱歉,我確實是懂法律。也很抱歉這恐怕還不只是自以為喔。


顆顆  真好笑  真的有人自稱自己很懂法律

另外對於補貼費  相信各人有各人的看法

你以為我是專賣貓咪嗎

就說你根本連事情都搞不清楚就來這樣講  這不是自以為不然是什麼

有些人收取補貼費  都是所謂無附任何東西  就要收個5千以上

我的補貼費收1500  是  包含飼料 飼料盆...貓沙 還有幫他打了預防針(兩針1600)

澎湖某家獸醫院都有開打針證明(夠證明是補貼了吧?)   剩下的價值去收的

這樣有不對嗎  我文章也說明是補貼  

"而且領養貓咪是不用錢的‥
最多也可能補貼結紮費用或是預防針費用,
比起刻意繁殖出來的純種貓兒,也更健康唷!"  <<比你專業的知識家  自己看看吧

另外那位小姐   貓咪是我的  我要給誰我的自由?

你無端出來  而且無端亂講  只能說  唉...  可能有點無知^^

回家多學學法律吧   (我本身也有在讀法學)

你那些拿去騙騙沒學過的人  活在自己的世界  是該有人把你叫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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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2-3-10 15:47:3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hollis8013 於 2012-3-10 15:57 編輯
julian 發表於 2012-3-2 17:10
抱歉,
你嗆我幹什麼?而且,再次抱歉,我確實是懂法律。也很抱歉這恐怕還不只是自以為喔。


相信有眼睛的都相信那是補貼費  另外告訴你一件事情  我朋友補貼費只給我700

因為我覺得找到愛貓咪的人就好了  預防針的費用我都吸收下來了

所以看了你一堆自以為是的發文  例如

有沒有犯法,是對價還是補貼費,端看您有沒有觸犯各相關法條成立的要件,
您想說是補貼費那還要評估一下會不會被相信。

若您用此說法去跟有心想要認養的對象宣傳進行消毒並索取所謂「補貼費」,
強烈建議您要調整心態。

想您很清楚這到底是不是補貼費。(P.S-II 也請不要把我當笨蛋)


更讓我覺得你就是一個  ....Q_Q

記得加強讀法學  加油^^  

不過相信以為這種自以為很懂法律  肯定會在下面多說什麼

所以我先註明   別再找什麼藉口了

(自己沒把事情弄懂  也沒看到我在貓咪送養發的文章 就來這邊黑白講  被罵  能怪誰?? 本來就欠罵)  

這只會讓我覺得更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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