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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緊急!!!澎湖鄉民站起來!!!〕一文 被凍結 看法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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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1-12-26 11:50:24 |顯示全部樓層 |倒序瀏覽
 這是一個私人經營的網站,網站經營者理所當然擁有絕對性的權力,對於網站內容進行任何的處置,若是基於這樣的觀點,網站管理人員僅憑自身的認知,去對討論區內所發表的文章,進行凍結處理,本人覺得十分不妥。


管理者凍結理由如下:

本文討論出現情緒性謾罵字眼
已經脫離理性討論的本質
文章將進行鎖文
並於稍晚刪除
有關公共政策之討論
並不會禁止
然如出現純情緒的發言與謾罵
將會鎖文刪除
並請當事人自己負擔法律責任



本人看法:
 1.引言樓層言論無凍結理由之情形,顯然錯誤。
 2.若有個別發文涉及上述情形,應以站規處理,將該文移至其它區,或在說明後逕自刪除,而非以誅殺九族的方式將其它無情緒性謾罵字眼守站規對公共議題進行討論的發文一併凍結,不得討論。
 網友不理性的個別發言,應進行個別處理(移除、刪除、凍結帳號、封鎖等方式進行處理),而非用閹割其他網友繼續討論該議題的權利之方式為處置之方法。
 管理者時常以此方式進行管理,會讓人誤認,管理者有憑己好惡刻意割喉噤聲之嫌。
 3.若本議題一開始即不受網站管理者認同,應立即凍結或移除該議題之討論,並明白公告禁止之。
 4.網站管理,應公開、公平、公正來管理,私人網站,在不違反現行法律之下,站規可由網站所有者依自己好惡來規定,但若已規定公告,應照章實施為上,經常性的使用絕對性的權力,實則不佳。
 5.若以本站認定情緒二字的程度,今日吳培基先生(提及澎湖之恥之文)與傅志男先生(荒謬一詞)是否一樣該凍結或是移除!?(若引證有誤請告知)
 
 重大議題的討論,莫輕易以籠統的情緒性字眼之理由來繩之,雖保護網友本意甚佳,但不宜以犧牲某些價值來對個別的錯誤發言進行保護,何者輕何者為重,相信任何人皆能明白,時刻宣導提醒和適當的管理方式才是建立良好討論區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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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1-12-26 13:59:47 |顯示全部樓層
一筆站大所言甚是
管理站務是站務人員之權責
從本論壇日漸茁壯來看
歸屬良好的管理方能成之

本人所建議事項是針對違反站規時的管理處置方式


討論者乃對於一個議題的任何可能提出解決或完成之方式
這個解決方式有可能是讚成有可能是反對
因此,討論至少有持正或反兩方以上之看法
若一則新聞或議題,只因出現不同意見時
即必須進行管理處置
那麼,這樣子的論壇與詞理上的論壇兩字有別
不得有異議的論壇應屬公告形式的論壇
或屬單一團體內的討論(讚成的單獨一起討論,反對的另單獨討論,互不相干)
然而,縱然以此種形式存在的論壇
當有異議出現時
應處置的是那個〔異議〕,而非此單一團體

相同的,若是公開討論的議題
出現有違反站規或其他法律規定者時
該處置的是這個違反站規或其他法律規定者
而非,處置這個議題

討論
貴在說的是否合情合理
論的是否字字珠璣
至於是否為相左的意見又何妨?
不當言詞者,刪文
正是維護其他網友參與討論的權利
以及
論壇健康發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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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26 14:29:25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k2k2 於 2011-12-26 14:33 編輯

站大
 我第一篇文中的第1點,所指的錯誤是指引言樓層錯誤
 也就是說,引言引錯樓層了
 除非,又是我眼花看錯了
 剛又特別看了一下
 是49樓和50樓之別
 住50樓的言論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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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1-12-26 14:37:20 |顯示全部樓層
我老花眼鏡借你好了
無償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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