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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這樣有算報案了嗎?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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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 09:52:30 |顯示全部樓層

沒有拿到報案三聯單,即未完成報案。
持報案三聯單作以證明,請銀行將該款項列為「爭議款」(或是有的銀行有幾小時內失卡是由銀行負擔損失)。

後續則是你在報案後會函送檢察署再發查警局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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