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菊島旅行-澎湖自助旅行論壇
標題:
請問車禍該如何辦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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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咩咩
時間:
2012-3-19 20:10:17
標題:
請問車禍該如何辦和解??
如題!因為去年底有親友騎車被撞!
但對方置之不理
幾個月來一通電話都沒打過
後來按奈不住情緒
忍不住打去和對方說:人都被你撞了,還好是擦傷和挫傷這點我們可以不計較!
但機車的維修費用應該是你們要出吧!!
一週後還是沒消息得不到回應!!所以又打給對方!
他雖然說要和解,但因為我不清楚和解的程序該怎麼做??
需要到調解委員會那裡嗎?還是雙方書面約定呢??
因為我們雙方都希望低調處理!儘量不要勞師動眾
請大家幫忙解惑吧!!感激~~
作者:
shihyi
時間:
2012-3-19 20:32:58
想低調是沒差,但記得要在六個月內得到賠償.
當初有沒有請警方來備案,對方一直不理,
要小心過六個月的提告權,還有車的部份,
要先估價完跟對方確定金額再修,不要先修有爭議.
作者:
陳咩咩
時間:
2012-3-20 18:40:14
謝謝shihyi的熱心回覆!!
但是我車子已經修好了!
因為沒車很不方便......
那就看對方的意思囉~~
作者:
fiey
時間:
2012-3-20 19:04:57
陳咩咩 發表於 2012-3-20 18:40
謝謝shihyi的熱心回覆!!
但是我車子已經修好了!
因為沒車很不方便......
如果當初有至警局備案的話...........
那應該就有肇事歸屬比例.....
對方不一定要陪你全部修車的費用唷....
就算是肇事責任對方要負100%......
但須賠的修車費用還要看你的車的年限是否有該修的價值......
比方說你的機車是12年的老車.....
可能只有不到8000的價值....
但修起來要10000的修車費......
那對方可以要求只給8000元唷!!.....
給你做個參考..........
作者:
shihyi
時間:
2012-3-20 20:14:39
本文章最後由 shihyi 於 2012-3-21 10:20 編輯
車既然已經修了,那就先把發票留著吧.
如果對方沒有賠的意思,又想拖過六個月.
勸你到派出所去提告,不然就自認倒霉.
作者:
ingling
時間:
2012-3-21 10:33:23
當初有報警的話
警局是有備案的
那建議先申請調解
另外要確認雙方責任比例
現在的車禍很少有百分百由一份負全責的了
所以要注意
不見得騎車的人錯的比較少喔
如果對方不來參與調解
說真的
走法院是下下策
不建議啦
作者:
陳咩咩
時間:
2012-3-21 18:38:08
謝謝大家的建議!!當時有去警局備案
不過對方好像愛理不理的
我有拿修車的收據
如果他不接受那也只好自認倒楣了......
作者:
雙面膠
時間:
2012-3-25 19:58:26
現在好像都是直接報案而沒有備案手續了耶!其實發生車禍當時,若有報案處理的話,受案警察會在30天左右做成案件,你們可以到交通隊申請,若有問題,可以進行車禍鑑定(但是要付3000塊啦),如果談不攏就會進入到調解委員會...。
人平安沒事最重要,記得騎車小心安全,安全是回家最快的路。
作者:
陳咩咩
時間:
2012-3-26 18:20:37
謝謝雙面膠~~
現在和對方協調中
因為參考版友回覆發現好像不能把修車的所有費用算在對方身上
所以再討論雙方都能接受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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