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sjoy 發表於 2011-12-30 18:41 能提供店名及位置嗎~~最近也準備尾牙了~不想踩地雷~~~
sin 發表於 2011-12-31 19:10 是呀!過去對這家餐廳還蠻有著正面評價的說,所以在過去都會推薦給自己民宿的客人可以前往嚐「鮮」!但從這 ...
我愛澎湖 發表於 2012-2-2 22:28 聽你講ㄉ這麼氣憤.所幸去他店直接點ㄌㄧ盤來吃.我發現味道不但有古早味(就是用那個黑糖+蒜 ...
sin 發表於 2012-2-2 23:44 對於你的論點我予以尊重!但也請尊重我所遇到的狀況!畢竟你點的、吃到的不是與我同一盤,所以我認為你的 ...
倘若真有其事我會對我自己的同事提出相關的法律訴訟!倘若未有其事,我則將對你及店家提出法律追訴
Cocktail 發表於 2012-2-3 00:06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他敘述有關你同事對你的言論,如果屬實,你就要提出訴訟? 是要用什麼樣的法律條文 ...
sin 發表於 2012-2-2 23:57 還有,我已經要求站長將您的相關資料與以回覆,你應該很快會接到我的存證信函! ...
小歐站長 發表於 2012-2-3 10:08 沿著菊島旅行網站基於個人資料保護,無法提供註冊網友的相關資料 除非有檢警等相關單位行文要求配合調查 ...
小徐師傅 發表於 2012-2-2 22:38 請勿使用注音文.謝謝配合! 科科~我搶了smilelong 的職務.
HEIDI 發表於 2012-2-3 12:53 呵呵~小徐師傅可以當糾察隊長嚕!!
sin 發表於 2012-2-3 10:19 謝謝站長的回應!我將全權委請律師研議,於狀況確定後,再依法處置!
k2k2 發表於 2012-2-3 16:16 依此案例 當事人是可以提告 當事人覺得自己權益受損時就可以提告
k2k2 發表於 2012-2-3 18:46 想走了嗎? 這樣會不會讓人感到理虧的是你
k2k2 發表於 2012-2-3 16:23 其實 很想說 .........
sin 發表於 2012-2-3 17:15 表面上您好像很懂法律,但?算了......,本人不予置評。 刑事部分 1.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 ...
小歐站長 發表於 2012-2-3 19:44 此話怎說,想聽聽你的意見
陳凜 發表於 2012-2-4 01:41 我大概知道是說哪家餐廳了 真的是我猜的那家餐廳的話
k2k2 發表於 2012-2-4 08:37 整個討論串 如同泡了水的雞肋
立偉 發表於 2012-2-5 18:14 嗯..............我想說 何不請站長把此篇關掉或刪掉